● 首先打开网上自助经办平台, 进入社会保险界面。
● 点击“网上退休审核”项目。
● 按页面要求输入到龄人员身份证号码 , 点击“查询” 。
【小TIPS 】:注意啦!此处到龄人员是指:企业单位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
● “登登登登”,工龄、缴费年月统统已经计算好啦!接下来只要输入退休人员实名制银行卡信息,经银行校验通过即可!
● 如果该到龄人员已经在街道服务中心办理好《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请关注以下界面,输入 审核表编号 就可以一并申领计划生育奖励费啦!
● 如果跳出下图页面,就说明已经办理成功啦!
●接下来,打印申请表就大功告成!(当月变更结束后可打印核定表。)
温馨提示:
各位请注意,目前此功能仅适合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包含92年前工龄及职保缴费)的人员。如果到龄退休人员还有镇保和农保缴费年限的,还请前往各分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期限
30日办结!
1、《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申字1表)。
2、《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个人填写)》[申字1表(附表)]。
表格获取渠道: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址:)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医保
持社保卡就医时
只需要支付自付费部分费用
可以报销的费用
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相关部门进行结算
但如果急诊没有携带社保卡
或其他特殊情况时
可以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然后等下一次去医院时
带上单据和医保卡在指定窗口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
■看门急诊用来刷卡付费
一般十来块的门急诊刷了卡之后就才几块钱
■药店买药
这个药得是在医保范围内的,不是什么药都能买到,当然你如果不是特别要求某牌子的话,大多数药都是有的
■住院时出示社保卡
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按照报销比例。
可以报销多少钱
在职职工的门急诊和住院待遇
在职职工:门、急诊待遇
■ 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 当我们自负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按下图比例报销。
在职职工: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
■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放心,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 首先我们自己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
■ 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
退休职工的门急诊和住院待遇
退休职工:门、急诊待遇
■ 退休前只要交纳15年职工医保,退休后就能终身享受医保,而且个人不用缴费。
■退休职工年纪大了,跑医院可能比以前频繁了,好在国家考虑周到,自负段标准比在职低,报销的比例也比在职的高。
退休职工: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
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自己只需要支付8%,绝大多数都是由医保基金给您买单啦。
如果你是在职人员:
套用简单公式算一下进卡多少元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标准由两部分组成:
个人缴费部分
个人缴费基数×2%×12个月(或实际月数)
单位缴费计入账户部分
以下是2019医保年度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定额计入标准:
举个例子
假如你35岁,在医保年度起始前(即每年4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月份缴费基数6000元,那么4月1日计入医保账户的资金这样算↓↓↓
第一步个人缴费部分
6000×2%×12=1440元
第二步单位缴费计入账户部分
2019年35~44岁标准为420元
然后,两个部分相加,4月1日计入医保账户的资金为1860元(1440元+420元)
PS大家可以把自己个人缴费基数、实际缴纳月数、年龄代入进去,计算一下今年医保卡里打入多少钱哦!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要连续缴纳满9个月或者累计12个月及以上
职工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
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而且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
个人不需要缴费的哦!
领取多少钱
对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妈妈们而言,在核算待遇时,二胎与一胎的规定一样,都是结合本人生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生育假”的天数、本人产假前工资等要素计发的。这些要素不变,计发办法也相同,生育保险待遇自然也不会减少。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住院分娩时,住院起付线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另一部分是生育医疗费补贴,主要解决生育妇女产前、产后及生育期间的住院起付线及起付线以上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领取材料
①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社保每年交多少钱,0,4,4,51 51 4 4 4 4 4,960,0.63,社保卡每年需要交多少钱?-1号链财经,https://www.1haolian.com/shebao/248061.ht,可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以及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③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④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⑤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其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再生育条件的,需携带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地点
生育保险待遇依然可以到就近的区社保中心申领,同时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可以申领了。当然,因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至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那么在领取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后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处便可办理所有业务,相对更简便。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
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金额
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注: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失业登记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5、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
6、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
这里的“失业”指“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领取时长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领取流程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按照流程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①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书面告知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用人单位需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报当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③失业人员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④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10日内,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告知本人。
⑤对符合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人,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由失业人员凭借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地点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当前非上海户籍失业人员还不能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您在上海就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需要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可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并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即可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需办理转移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市就近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会指导您办理具体手续。
也就是说,非上海户籍的失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
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
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
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以领多少?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18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960元/月,致残二级工伤人员增加875元/月,致残三级增加81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763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7386元/月,致残二级6911元/月,致残三级6484元/月,致残四级6082元/月。
二、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18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81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6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90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383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50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630元/月。
三、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其2019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四、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伤残津贴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本通知实施前已按《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7号)规定调整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工伤人员,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重新核定后予以补差。
办理流程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
TIPS
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的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发生工伤的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结束用工关系的,用工单位应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结清该员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与派遣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派遣单位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给予员工本人。
办理时间
公积金是只要满足下列这些件
就可以提取!
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支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除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采用转账方式。
租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租赁住房经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除外。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保每年交多少钱,0,4,4,51 51 4 4 4 4 4,960,0.63,社保卡每年需要交多少钱?-1号链财经,https://www.1haolian.com/shebao/248061.ht,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六)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二、办理场所:
1、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签备案后,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2、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本人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公积金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手机APP)申请。
3、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4、单位集中办理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三、办理要件:
1、职工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签备案后,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网签备案合同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2、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4)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职工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4)①承租原廉租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②承租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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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手续的,单位可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办理资格申请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2)单位应对职工以下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④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点击下载);
⑤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点击下载)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单位应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点击下载);
②单位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点击下载)。
四、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买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1、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购买本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2)购买外省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户籍地证明材料。
(3)购买公有住房产证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已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的用户联);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3、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4、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购买公有住房产证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3)多个提取申请人同时申请时,只要有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均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三个工作日内)。
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购房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产权人为多人,且无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关系的,仅允许其中一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产权人为多人,且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关系的,允许各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产权人为一人,允许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3、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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