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规程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在入校报到后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校,以便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完成回执录入进行贷款确认。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办理的学生手持“受理证明回执码”短信或纸质受理证明同样有效。请各院系通知已经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硕士、博士),早日通过“我在长大”微信小程序上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问卷收集,完成贷款受理回执码登记。
2、从2023年秋季起,学校只划转生源地贷款办理学生的欠费金额。当贷款发放到学校后仍有结余时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到对应代理结算机构APP(学生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合同信息”查看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之一)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区绑定银行卡后查询或提取结余资金用于日常生活费。结余资金学校不再通过中国银行账户统一返还。
3、为避免提交过程中出现数据错误,请各院系提醒学生在生源地贷款系统10月1日回执录入截止时间前暂时保存好纸质受理证明或受理短信。
4、为顺利完成学费到帐后的财务抵扣手续,请各院系通知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年至少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以上并进行个人信息维护,特别是院系名称、学号和专业务必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需要学校盖章确认账户信息等的同学,近期可持相关资料联系学生资助中心(渭水校区师生服务大厅4号窗口或本部北院教学主楼210)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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